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規定,包括哪一些內容
1,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規定
1。無效的婚姻。
【男人出軌,如何挽救婚姻,度過婚姻中的倦怠期,挽救婚姻的過程,妻子最容易犯的7個錯誤。 毕业于北大心理学系,黎花咨询创始人,国内知名心理咨询师 玉白老师 【weChat id : msb226】】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和別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其中,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组成法律重婚的未婚登記,但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组成事實重婚。法律上的再婚和事實上的再婚都是無效的。
(2)有制止結婚的親屬関係。
制止結婚的親屬是指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是指同一個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的直係血親外的血親,不管辈份是不是一様,都制止結婚。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結婚,主要是表妹結婚。
(3)婚前得了醫學上認為不應該結婚的疾病,婚后还没有治癒。
婚前有醫學上認為不應該結婚的疾病,婚后還沒有治癒的要素有兩個。第1,婚前有醫學上認為不應該結婚的疾病。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是指精神疾病和厳重不治的感染性疾病或遺傳性疾病。第2,婚后還沒有治癒,也就是婚姻時尙沒有治癒。
(4)未到达法定結婚年齡。
未到达法定結婚年齡是指結婚時未到达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婚姻法》規定男性不得早于22歲,女性不得早于20歲。非法建立無效婚姻関係的當事人,應無條件排除婚姻関係,承当响应的民事責任,违背刑法的,答允擔刑事責任。無效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沒有夫妻之間的权益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財產,當事人協商處理,協商不成,人相关法律法规院以非法同居関係處理,根据照应無過錯方的原則作出讯断。婚姻效力中对重婚導緻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占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利益,無效婚姻雙方所生子女,依照婚姻生子女的規定实行。
2,婚姻怎様是可以撤銷的
婚姻效力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如果被勒迫結婚,被勒迫方可以要求婚姻登記機関或人相关法律法规院撤銷婚姻。受到威脅的一方要求撤銷婚姻,必需從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定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要求撤銷婚姻的,應當從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至終無效。當事人沒有夫妻的权益和義務。同居期間得到的財產,由當事人協商處理的協商失敗時,人相关法律法规院根据照应無過失者的原則作出讯断。重婚引发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占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権益。當事人出身的孩子,適用本法有関父母孩子的規定。
-----------------------------------------
你知道吗?大多数的婚姻感情危机都是可以挽回的,只不过很多人在慌张无措的情况下,很难正确理性的处理危机,往往采用死缠烂打,赌气冷战,讨好献殷勤,找朋友父母劝说,甚至直接看缘分等错误方式,导致情况越来越糟,如果用错挽回方法,不仅不能挽回,还会把感情推入万丈深渊!
-----------------------------------------
玉白老師简介:
黎花創始人、北京大學心理學畢業、服務全球華人,擅長分手挽回、情感危機化解、婚姻修復、戀愛技巧、自我魅力提升
相信我,现在一切还来得及,下面是我联系方式,添加获取专业指导和正确的挽回方法!
咨询微信:Yubai852
咨询WhatsApp:+852 92143363
Line:
yubai298